各部门、单位:
现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请注意:
1.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注重强化问题意识。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理论前沿,选题要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围绕省会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项目类别。本年度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为1年。
3.申报资格。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上一年度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未完成的,及两年之内被济南市社科工作办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项目。
4.申报材料。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5.立项评审。申报项目实行专家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济南宣传网(http://www.jnxc.gov.cn/)公布。
6.结项要求。(1)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2)关于济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项目研究成果得到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厅局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予以结项。研究成果在报送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或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延期半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作撤项处理。
7.资助经费。本年度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实行后期资助。申请延期结项的,资助经费不予拨付。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8.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项目组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9.获准立项的《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应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如有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市社科工作办审批后变更,项目组成员、延期完成事项变更书面申请随结项材料一并提交。
10.限推荐申报项目10项。
11.受理时间:请在10月11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情况汇总表、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
关于做好2025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jnxc.gov.cn/show-9-6886-1.html
科研处邮箱:000870@sdupsl.edu.cn
联系电话:88599867
科研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