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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现转发《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请注意: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8.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9.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报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

10.各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最终申报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的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6份、中缝装订)。

11.省社科工作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41014日至29日,申报平台10月29日下午5时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1月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我校受理时间:请以院部为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获得校内推荐的项目负责人请在10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10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6份、中缝装订,用长尾夹夹在一起)

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公告-通知公告-山东社科规划网 (sdxc.gov.cn)

科研处邮箱:000870@sdupsl.edu.cn

科研处联系电话:88599867

                                            科研处

2024年9月27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文社科课题一般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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