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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鲁政院〔2017201号)的规定,为做好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成立的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时间为2020618-2021617日,届末考核时间为2018618日-2021617日。

三、考核依据

《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鲁政院〔2017201号)(附件2)规定的考核标准。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创新团队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是否产出与创新团队研究方向相关的标志性成果,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字样;

(三)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团队合力是否形成;

(五)团队成员职称和学术影响力的变化情况;

(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提交材料

(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报告》(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团队负责人签字、院级单位盖章)。

2、《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界末考核报告》(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纸质版团队负责人签字、院级单位盖章)。

3、阶段性研究成果清单列表:

列表内容应包括经学校认定的专著、论文、智库成果(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4、阶段性研究成果(所有材料的电子版1份,无电子版的可提供扫描件),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的成果必须与创新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2)成果必须正式出版或发表;

3)所提交成果按照阶段性成果清单列表的顺序排列;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5)学术会议资料:会议议程、邀请书、人员名单、论文集以及会议预算及支出情况等。

6)证明任务完成的其他材料。

7)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三年完成任务情况及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5)。

8)加盖学校财务章的经费收支明细表。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以“XX团队+团队负责人命名后提交。

六、考核程序

请各单位通知所属创新团队负责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邀请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团队成员有调整的,该成员的科研成果以科研处通过其调整申请的时间为准。

七、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齐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凯学内部邮箱;纸质版材料需注明团队名称、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21829日前报送至鼎山楼211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凯学

联系电话:88599867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

2021717

附件:

1.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一览表

2. 《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鲁政院〔2017201号)

3. 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报告

4. 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界末考核报告

5. 山东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三年完成任务情况及考核情况一览表

上一条:关于开展山东政法学院校内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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