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出版基金管理办法》(鲁政院〔2019〕164号)规定,2026年度山东政法学院出版基金资助申请现已启动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出版基金资助的学术著作,须由我校正式在编在职教职员工独立撰写或作为首位作者合作撰写。申请人需提交定稿书稿,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为拟出版著作的第一署名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政法学院;
2. 书稿选题与申请人研究方向一致,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实际字数不少于20万字,对学校学科建设具有促进作用;
3. 书稿查重率(本人已发表论文重复部分除外)不得超过30%。
编著、教材等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二、评审程序
为确保评审质量,科研处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相似性检测,匿名后送专家评审,由评审专家出具书面意见,明确书稿是否达到出版水平。学校科研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评议,投票确定基金资助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资助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山东政法学院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一份)、《山东政法学院出版基金申报成果概要》(一式一份),连同胶装书稿(一份)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000870@sdupsl.edu.cn,电子版命名格式如下:
- 申请书:申请书_院系部简称_申请人姓名_书稿名称
- 成果概要:成果概要_书稿名称
- 书稿:书稿_院系部简称_申请人姓名_书稿名称
书稿需包含封面、目录及正文,且隐去个人信息;如有拟出版合同,请一并提交。
2025年度与2026年度申报将合并评审,2025年度已提交的申报材料无需重复报送。
四、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致电88599867咨询。
科研处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