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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 “人文经济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点击:

各院部、有关单位:

现转发省社科办《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 “人文经济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按照公告做好申报工作。

一、课题申报与结项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 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  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 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请人同批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 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 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  请人,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课题申报。

3.课题组成员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须征得本人 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与2项课题申报。

4.申报须以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家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地区合作申报。

5.申请人须按照所列研究选题申报,原则上不得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6.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半,自正式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7.结项成果形式为理论著作、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研 究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作者,出版理论著作1部, 字数15万字以上;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理论版发表有课题负责人署名的理论文章2篇;

(3)在《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中央报刊、 CSSCI 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有课题负责人署名的理论文章或学 术论文

(4)提交不少于2篇相关研究报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 导肯定性批示,且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8.所有结项成果名称都必须与课题选题直接相关,且须 标明“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人文经济学研究专项’”字样。 课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和课题负责人共同所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立 项课题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二、研究选题

1.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的人文经济学研究

2.人文经济学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3.人文经济学与城市文明研究

4.人文经济学的跨文明对话研究

5.人文经济的历史形态研究

6.人文经济的区域比较研究

7.人文经济与儒商文化研究

8.人文经济学与管仲治齐研究

9.人文经济学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研究

10.人文经济学与山东高质量发展研究

、资助数量与经费

本次专项计划立项重点课题10项,同一选题原则上只立项1项,每项课题资助5万元,资助经费按照《山东省社会科 学规划研究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材料报送

1.本次研究专项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 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  申报。申请人登 录系统后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 内容完全一致。申报平台于4月10日下午5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纸质版材料包括盖有单位公章 的《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申请书》一式六份(A3 纸双 面印制,中缝装订),于4月13日前寄送至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楼401室,邮编:250002。

联系电话:0531-51775645,51775647

我校申报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知识产权、学术创新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4月9日前,申报人完成系统提交。各学院将通过审核的最终版申报材料《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申请书》一式六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科研处510,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联系人:李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0531-88599867

科研处邮箱:000870@sdupsl.edu.cn


科研处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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