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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府评办字〔2025〕1号)》(附件1)。结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参评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决策咨询工作成果应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聚焦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取得重要经济社会效益。

论文以公开发表时间为准,研究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调研报告等以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时间或省直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

决策咨询奖设两类奖项:特等奖和研究成果奖。特等奖不超过3名;研究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不超过15个、25个、30个。

(一)特等奖申报条件

特等奖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申报人主持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或牵头完成的决策咨询工作成果,须获得3项以上(含3项)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研究成果奖申报条件

研究成果奖奖励对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根据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综合评价。

一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或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省政府文件。

二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或省部级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三等奖参评成果须获得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或者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省直部门文件。

(三)申报主体要求

特等奖仅限以个人身份申报。申报研究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可根据不同情形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申报。

1.以个人名义申报的,申报人应当是研究成果独立完成人或第一完成人。多人参与完成的,应在申报表中注明其他参与作者的排序。

2.以单位名义申报的,申报人应当是研究成果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的课题主要完成人。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排序应当与研究成果的署名排序一致。

(四)不得申报情况

1.申报成果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

2.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等争议

3.申报成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

4.申报成果为已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等文件。

三、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限项要求

每项研究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能以不同申报人名义重复申报,否则申报无效,并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除申报特等奖外,申报人只能以独立完成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且参与申报的成果总数不得超过两项(含以其他作者身份参与申报的成果)。

申报特等奖的人员,其独立、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研究成果奖的评选。

我校申报决策咨询奖数量不超过10个,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标准,选择申报特等奖或研究成果奖,并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件2、附件3)。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请勿修改,由我处统一盖章。

2.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报告。除提交报告正文外,论文类参评成果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研究课题类参评成果需包含立项书和结项书复印件。

3.领导批示或应用转化材料。材料顺序与申报表所填内容顺序一致。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政领导批示需提供批示证明;被省直厅级以上(含省直厅级)党政机关采用的,需提供盖章的采用证明和文件原件,并标注被采用内容。

4.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复印件注明“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专用”。

5.特等奖申报人选须填写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附件4)。仅填写姓名、单位及职务。

6.各单位汇总填写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5)。

(三)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特等奖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其余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三份匿名,须按照申报表填表说明打印并装订成册。每项申报成果单独装袋。

电子版材料: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推荐成果汇总表一份。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研究成果或工作成果报告、领导批示或应用转化材料各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匿名,须分别按照申报表填表说明的要求整理成PDF文件。每项申报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以“申报成果名称”命名。

匿名是指将上述材料中所有能透露出申报人信息的内容(含姓名、单位、职务等)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归档,一律不予退还。

(四)报送方式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日到一号办510室,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本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李凯学,88599867        邮箱:000870@sdupsl.edu.cn


附件:

1. 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府评办字〔2025〕1号)

2.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特等奖)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申报表(研究成果奖)

4. 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山东政法学院科研处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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