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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明媛申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符合“直接给予”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中对于“直接给予”政策的规定,现对雷明媛申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雷明媛,女,1993年5月出生,于2022年12月在南京大学获得理学博士学位申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名称:MOFs@MF复合材料的设计合成及其对芬太尼类毒品高灵敏可视化检测研究。南京大学在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第96名,自然指数排名第8名,均符合“毕业于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申报条件。雷明媛于2023年7月首次全职来鲁工作,加入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和司法鉴定中心,从事司法鉴定方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在2020年8月12日后首次全职来鲁创新创业,符合“直接给予”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条件。雷明媛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符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直接给予”政策的申报条件。

现对雷明媛申请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符合“直接给予”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雷明媛的申报资格存在异议,请及时向科研处反映。

科研处联系电话:88599867

电子邮箱:000870@sdupsl.edu.cn

科研处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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