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对全校教职工(包括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兼职科研人员)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获奖成果、智库成果以及承担的科研项目等进行统计。
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统计表”,另存为“单位简称_2021年度优秀科研成果统计表”,院系分管科研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科研处(鼎山楼2110),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份(发科研处何苒内部邮箱),不接受个人申报。
重点审核统计内容:
1.统计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山东政法学院,刊物出版时间要准确到月份(收录的文章以收录时间为准)。
2.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手册、工具类等出版物)必须以“山东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单位必须为一级出版社,字数20万以上,出版时间以著作扉页的标注时间为准,受学校出版基金资助的不再统计。
3.所有申报成果必须提供支撑材料:论文需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学术专著需提供原件;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智库成果采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项目立项通知书(合同书)、结项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报送日期2021年1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