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政法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鲁政院〔2021〕125号),科研处决定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参评论文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
2、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申报人须填写《山东政法学院优秀论文评选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评选表》),《评选表》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统一报送科研处,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李凯学内部邮箱。
提交材料包括:
1.论文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2.《评选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论文反响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三、组织评选
科研处将组织学科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的原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科研工作委员会对评审意见进行审定,确定优秀等次。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评选申报活动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自律,严格把关,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
3、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2年6月1日